学籍档案利用服务指引

发布时间:2021-11-15 发布者:范晓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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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说明.04

      2000年之前(含2000年)哈尔滨建筑⼯程学院或哈尔滨建筑⼤学毕业的本、专科学⽣,或2000年之前(含2000年)⼊学的硕⼠、博⼠毕业⽣,可根据需要向我馆申请提供《合校证明》。

   全⽇制本、专科毕业⽣申请办理《毕业证明书》《学位证明书》业务为多部⻔联办事项,档案馆为您填写办理好《哈⼯⼤毕业⽣补办毕业/学位证明书申请表》前续表单内容,请您持本表单到明德楼E区⼀楼师⽣服务⼤厅本科⽣院窗⼝办理相关业务(需携带4张⼩⼆⼨蓝⾊背景证件照)。

   成⼈教育类毕业⽣申请办理《毕业证明书》《学位证明书》业务请联系哈尔滨⼯业⼤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(联系电话0451-86402401)。

成⼈教育类毕业⽣不可申请利⽤《派遣名单》。

   全⽇制本科毕业⽣申请利⽤《学⽣登记表》《毕业⽣登记表》相关材料请联系校学⽣⼯作部(处)/团委办理(联系电话0451-86214759);硕⼠、博⼠毕业⽣申请利⽤《⼊学登记表》《毕业⽣登记表》相关材料请联系校研究⽣院办理(联系电话0451-86413971)。

   各单位组织⼈事部⻔要求补充的档案材料,通常不得本⼈阅看,请申请利⽤⼈在提交订单时勾选“档案密封”。



文章作者:孙红烈
审核人:雷晓蓉 郝春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