档案利用服务指南

发布时间:2020-03-03 发布者:张北建


     一、对外服务时间

    周一至周五上午:8:00—11:30,周一、二、四下午:13:30—17:00

二、服务内容与项目
      办理内容具体包括: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基建、出版、设备、会计、人物、照片、奖状等档案的查阅。
  三、具体要求(办理流程)

  1、除公开发布的文件外,原则上各部门归档的档案仅限于本部门利用,如因工作需要查阅其他部门档案,须经归档部门批准后,持《哈尔滨工业大学档案利用审批表》方能提供查阅,具体审批要求请参照《哈尔滨工业大学档案利用管理办法》。
    2、档案实体原则上不外借,如因工作需要外借,须详细填写档案外借登记表,出借人要负责催还,归还接收人要认真清点并及时上架。
    3、外单位或校外人员查阅学校档案须持有效证件和单位介绍信,并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或归档单位签署意见。外籍人士查档,须经国际交流处同意;安全部门查档,须经保卫处同意。

  4、各类档案(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、财会、招投标、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证除外)查阅请登录档案馆主页——档案借阅预约系统,学历核实、成绩单翻译等学籍档案利用请登录学籍档案利用预约系统发起申请。
    5、查阅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,请登录校园门户—服务—档案馆,点击“学校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查阅申请”,履行审批手续。查阅一些涉及学校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的档案,须经馆领导审查并酌情报请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审批。
    6、财会档案不外借,查阅请登录校园门户—服务—档案馆,点击“财会档案查阅申请”,履行审批手续。
    7、声像档案一律不外借。因工作需要,必须复制相关信息的,须填写《哈尔滨工业大学声像档案利用审批表》(档案馆网站下载),经审批后,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方可复制,并承诺复制件只用于审批的用途,不得私自扩大传播范围。
    8、人物及口述档案未经馆领导批准不得提供查阅、复印及外借。
    9、教学档案:查阅论文答辩决议书须持有学院开具介绍信;非作者查阅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同意;办理成绩单或学历学位认证请查看学籍档案利用指南。
    10、科研档案:课题组成员持有效证明可以查阅本人参与的科研项目档案;非课题组人员查阅科研项目档案,须经该项目课题组负责人签字同意;因特殊情况需外借项目档案,须经课题负责人签字同意;涉密科研档案查阅还需履行涉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。

  11、查阅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证和不动产登记证,请登录校园门户—服务—档案馆,点击“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查阅申请”,履行审批手续。

  12、查阅招投标档案,请登录校园门户—服务—档案馆,点击“招投标档案查阅申请”,履行审批手续。

  13、查阅集体获得奖牌、奖杯、奖状,持单位介绍信或《哈尔滨工业大学档案利用审批表》查阅。

  14、涉密档案查阅须履行涉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。

          15、查阅毕业生预备、转正、党组织关系转递等信息,请联系86413289。


文章作者:张北建
审核人:雷晓蓉